天津生物质颗粒燃料制样的基本要求是,最终制备出的分析试样必须对原始样品有充分的代表性,且能满足各试验方法的需要。样品制备通常就是将样品缩制到一份或多份粒度比原样小、质量比原样少、可直接用于各项试验的分析试样。制样过程中要求,从现场采回的样品的组成和特性在样品制备的每一阶段都不会被改变。每个分样都应对原样具有充分代表性。
针对样品制备,天津生物质颗粒燃料与煤的最大的不同是,其形态各异,多数样品水分高,韧性大,有的样品还有一定的油性,很难将其破碎至所需的粒度,特别是对秆状、枝条状,并带高韧性皮的样品。因此,在制定生物质颗粒燃料样品制备方法时,一定要注意破碎设备应具有切割功能,且功率应适当,以避免局部热量聚集和强烈气流引起样品的水分的过度损失和某些品质特性的改变。
样品缩分应根据物料的形态和特性,以及粒度状况,分别给出最适用、最简捷方便的方法。对于每一质量缩分阶段,保留足够的样品质量是重要的,否则,产生的分样对原样就可能没有代表性。与煤炭不同,生物质颗粒燃料缩分时应保留的最小样品质量,除依赖于样品的标称最大粒度外,还与样品的容积密度有关。应注意在规定样品每一缩分阶段的最小留样量。另外,应合理使用干燥、破碎、筛分和缩分程序,以便使制备的分析试样粒度尽可能小,因较小的分析试样粒度,有利于提高试验结果的精密度。